福大研〔2010〕53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办〔2010〕研6号)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中将作标注,以示区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得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推荐工作按《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福大研〔2010〕52号)的规定进行,其中对非英语专业的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艺术类按校内大学英语二级考试)成绩的分别要求如下:
推荐类别
文科类
理工类
艺术类
备 注
学术型
75分
70分
75分
专业学位
70分
65分
70分
学院进行推荐和接收时按综合测评分数排出名次,择优确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初选名单。
二、各学院应成立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中应包括负责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的院领导及纪检委员。
三、名额分配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11年推免生总名额为335人,其中学术型推免生限额为235名(本校接收不超过213人,向校外推荐至少22人);专业学位推免生限额为100人,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根据我校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及适当考虑研究生生源因素、博、硕士点实力、专业学位点和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情况,分配确定各学院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限额(见下表)。
2011年各学院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限额分配表
学院及专业名称
学术型推免名额
专业学业
推免限额
推免生限额
其中至少
外推人数
电气学院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13
1
12
机械学院
车辆工程
2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6
5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2
1
数计(软件)学院
计算机类
9
1
10
信息安全
1
1
信息计算科学与应用数学类
7
2
软件工程
6
5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类
4
1
化学基地班
30
3
化工与制药类
4
2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
1
土木学院
土建综合类
15
1
8
建筑学院
建筑学类
3
3
1
环资学院
环境与安全类
4
2
勘察技术与工程
2
1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2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
8
1
2
经济学类
10
1
3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8
1
2
统计学
2
1
生工学院
生物工程类
6
3
外语学院
英语
4
2
日语
2
2
1
德语
1
1
物信学院
信息工程类
7
5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5
应用物理学
2
1
数字媒体艺术
2
微电子学
2
1
厦门工艺美院
工业设计
1
1
艺术设计
1
1
雕塑
1
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6
5
法学院
法学
6
3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6
2
八方物流学院
物流管理
3
3
人文学院
社会学
3
1
汉语言文学
2
2
应用心理学
2
1
1
音乐学
1
1
紫金矿业学院
采矿工程
1
资源勘察工程
1
综合班
24
3
各学院在推荐过程中,要保证推荐生质量,宁缺毋滥,对于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不得作为拟推荐对象,否则相应扣减学院的推荐名额。学院在确定各专业的推荐和接收推免生计划时,要做到专业之间均衡分布,并向博士点和生源不理想的专业适当倾斜。同时,推荐免试生要优先分配给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导师(特别是博士导师)指导。如优秀学生多,学院可以上报一般不超过本院推荐限额30%的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作为候补推免生对象,并注明候补顺序。
四、面试(复试)工作
我校推免生工作实行推荐和接收同时进行的方式,推荐工作期间即进行面试(复试),面试(复试)人数比例一般为推荐限额的140%。面试(复试)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面试(复试)应按本科专业组织面试(复试)小组(本科专业在学院内有相应硕士点的,其学位点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代表一般应作为小组的成员),同一学科专业原则上应执行统一的面试(复试)标准。面试(复试)程序和办法参照《福州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1、9月20日前上报本学院拟推荐免试生材料(材料见《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2、9月25日前学校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
3、10月15-17日接收单位对拟接收外校推免生进行复试,复试方式同校内推免生。这期间本校及外校推免生还须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4、10月18日学院向学校报送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5、10月19日学校确定并公示拟接收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7天。
6、10月22日下午15:00前推荐外校的推免生送交对方学校的接收函,逾期取消推免生资格,由学校确定的候选人替补。
7、10月25日向省招办报送推免生名单和登记表。
六、推免生应填写教育部学生司统一制定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应在硕士生报名时间内报名(含网报和现场报名,报名点应选择福州大学)。已被录取的推免生需签订承诺书,承诺本人不再参加推荐就业及参加选调生的选拔。学生处及有关学院不予进行相关推荐,推免生在研究生学习期间不得以个人原因申请退学。
七、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更华
成 员:林述温 何希耕 杨晓翔 张玉辉 唐 电
秘 书:俞晓菁
八、相关表格请到校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专区下载,“福州大学推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须发送电子文档至:
福 州 大 学
二○一○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 研究生 免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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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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